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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商标注册
泉州商标注销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3-01-09 浏览次数:1204
依据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,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,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,不予核准。
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:
1、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(并加盖公章)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;
2、 交回原《商标注册证》,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;
泉州首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沈先生
联系电话:0595-28875819/159059153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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